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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房改造须防“走偏”

1999-11-12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 蔚 我有话说

历时近10年的北京市旧城改造及房地产开发让京城百姓看到了新气象,但在旧城改造不断深入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——

历时近10年的北京市旧城改造及房地产开发,的确让人们看到了新气象:环境、交通大大改善;许多居民告别陋室迁入新居;住宅郊区化的进程大大加快——这些都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然而在旧城改造深入之时,“走偏”之势也在显现。纠偏,已经刻不容缓。最近,北京市特举办了由北京市社科院和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主要承办的“第五次文明工程论坛”,来自各界的专家学者积极评论当前“危改”(即危房改造)中存在的问题,并探讨可行方案。

所遇问题之一,危改的分布严重不均。专家指出,1992年北京市有关部门将权力下放后,出现的现象是,开发公司纷纷“圈地”,忙于“炒项目”赚钱,结果造成一些真正急需改造的危房区,由于地处僻街背巷,未能得到改造,而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地段,则借危改之名进行商业开发,甚至高档写字楼、公寓和商业楼也享受了危改政策。开发商由于经济利益驱动,积极敦促居民外迁,将回迁率降到最低,有的危改区甚至没有居民回迁,分布不均之势日显突出。

问题之二,开发商追求经济效益,侵犯了居民的利益。一些开发商想方设法压缩拆迁费用、降低安置标准。如根据北京市基准地价规定,北京市城镇拆迁安置费为每平方米5900至7800元,但一些开发商在实施拆迁时,既未买房也未买地建房,而是从一些单位租用房屋进行安置,赚取巨额拆迁费用;有的开发商为减少拆迁费用,与被委托的拆迁公司签定协议:“若有节余房可重奖”,由此造成拆迁公司设法克扣拆迁户的安置用房,引发矛盾。至于新居存在的住房质量问题、水质问题、交通问题,以及私房主的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,都成为与会专家关注的焦点。

问题之三,在旧城改造中,近代建筑被忽视。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复合谈到,北京24处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或建筑群中,6处已无存,3处已改建,4处亟待维修。其他还有多处建筑的保护问题也十分严重:前门大栅栏商业店铺店面遭到了破坏性的改建,已失去了近代商业街的历史价值;东交民巷使馆区建筑已拆改过半……

针对上述问题,专家提出诸种解决方案,如部分专家认为,政府不应丧失全局调控的主动权。危改区的划定权和开发权下放到区级政府和指定的开发公司后造成:一方面,危改房改造执行“以区为主”的方针,另一方面,新区的选址又在区外,这种脱节现象导致新区建设速度缓慢,开发中涉及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,危改片的分布也由此缺乏统一调配,不利于将城市外沿的新区开发与旧城中心区的危改有机地结合。解决方案是,将“以区为单位”的危改,改进为“市政府统一领导”;并改革现有土地开发方式,由政府垄断经营土地一级市场。

在危改中遇到的文物保护问题,北京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岳升阳提出,给文物定个保护性补偿价,一旦必须拆除,则请付补偿金;对于城南的大批会馆,他建议,通过转让产权的办法,鼓励会馆原籍所在地区的团体参与到会馆的保护、维修和利用中来。

北京的旧城改造,将在这些“文明工程志愿研究员”及首都各界的热切关注下,健康地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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